【2023-10-02 市民来电】:9月30日晚上9点在通城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鄂L5M518),停了1小时10分钟,出场付费时车牌不是其车牌号,收取了15元停车费,市民进行了申诉,但一直没有处理,市民表示不合理,希望部门进行处理。
【2023-10-07 通城县人民医院】现收到市民黎女士关于通城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相关事项的投诉,现就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我院工作人员樊远于2023年10月2日17时07分电话联系黎女士,对于黎女士投诉的收费不合理事情进行解释,可能是系统错误导致收费有误差,现已要求收费承包部门退回黎女士停车费15元,且要求承包部门对道闸进行维护和检修,黎女士对回复表示满意。
10月8日分致电市民回访,市民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