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1 市民胡先生来电】其是通城县旭红路幸福里小区业主,该小区属于通城县学府路实验学校学区房,于2024年3月份交房,因入住未满一年,无法提供一年的电费明细,导致无法报名,认为不合理,现诉求:要求孩子能够正常报名上学,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2024-09-04通城县教育回复】收到胡先生求助通城县实验学校入学相关事项后,2024年9月4日17:32局教育股黎老师电话联系胡先生,胡先生电话无人接听,现回复如下: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多次研讨审批发布了《通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因对应片区学校实验学校学位紧张,《方案》中明确城区公办学校插班生只招收从本县乡镇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学生和外地转入我县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已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取得学位的学生不予办理城区转学,且需在城区内自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租房就学的学生不子办理转学,敬请家长理解并支持,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致电07154866316。
胡先生对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