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手册》
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我县城乡居民的缴费档次何如确定?
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1个档次。
三、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如何给给予补贴?
1、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2、对重度残疾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政府每年为其按100元缴费标准代缴养老费。
3、凡参保人正常缴费年度中断缴费,以后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参保人参保时如何缴费,是否可以补缴?
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可进行补缴,中断期间及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缴费方式
从2019年1月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移交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不再受理缴费。目前采取网上缴费、代征银行现场缴费等多种方式。缴费时,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一)网上缴费
以下两种网上缴费方式均能实现个人缴费和帮他人代缴。
1、湖北税务手机APP缴费。通过应用市场下载APP,自主注册登录,依次点击“申报缴税”、“ 城乡居民养老”,根据提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选择档次缴费。
注意:需提前准备好银行卡;缴费未成功的,需间隔半小时重新提交信息缴费。
2、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即可提取到缴费信息进行缴费。
(二)现场缴费
目前,我县仅委托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居民请携带身份证前往农商银行网点缴费。
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批确认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1月起为103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政府补贴)除以139。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计算公式:月养老金=国家基础养老金+正常缴费年限+(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139
八、参保人员死亡后,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参保人死亡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自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主动申报,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并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
九、关于全面取消集中认证的通告
2018年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全面取消集中认证模式,主要采取大数据比对认证、网络认证、窗口协助认证、异地认证和上门认证的方式来进行。对认证过程中发现的多领、冒领等违规情况,将立即进行待遇停发,并依规依法核查处理。
服务电话: 0715-433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