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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城县委 通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日期:2018-09-26 08:31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绿色崛起、中药振兴、万众创业、城乡融合”战略,大力推进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打造全国中医药产业大县,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中医药产业的重要性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特别是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变化,中医药以其重视整体、注重“平”“和”、强调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使用简便等突出特点,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产业贯穿一、二、三产业,包括中药材种植、中成药生产、药品流通以及养生保健等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特点,同时具有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生态功能等多重功能,产业链长、带动面广、辐射性强,是当前国家重点支持的健康产业、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对于改善民生、优化医疗保障、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5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施行,中成药和中医药占到半数。这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由工信部、中医药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大力促进中药材科学种植养殖,切实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实现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到2020年,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同年8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设立“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专门篇章,明确中医药的重点任务,将其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各方面。特别是《中医药法》正式颁布,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流通使用和中药饮片炮制、中药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简化中药审批上市程序,必将为相关企业和产业发展注入强心针。这一系列法规和文件,是国家战略层面推动中医药产业“升格”、提速,并带动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相关产业升级的重要信号,万亿市值的中医药产业将全面迎来利好。

通城县素有“江南药库”美誉,中药材资源丰富,具有历史悠久的中药材种植传统,拥有较强的中药制药业基础和遍布全国的3万多名医药流通专业人才。同时,通城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是限制开发地区。坚持药材、药品、药市、药膳、药养“五药”并举,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契合通城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有利于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我县打造幕阜山绿色产业先行区、返乡创业示范县的重要方向,是建设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县的优先选择,对于建设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通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系统思维、全球视野、全域规划、顶层设计,坚持药材、药品、药市、药膳、药养“五药”并举,着力打造集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制造、中药贸易流通、中医药技术研发、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于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全产业链条,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和新的增长极。

(二)总体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坚持龙头带动、链式推进、集群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品牌联动、综合开发;坚持放大特色、做强优势、统筹兼顾。

(三)发展目标。到2021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中医药产业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中医药营销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中医药全产业链产值向300亿元进军,中医药产业集群成为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建成国家水准、华中一流、湖北样板的中医药产业集散地、中医药文化传承地、现代中医药科技研发地、中医药养生旅游目的地、健康产业发展引领地,打造全国中医药产业大县。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业

1.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按照“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以主导中药材品种为主,建设生态化、标准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推动中药制药和中药材加工企业建设稳定、可控的原料种植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县新建设1000亩以上(含1000亩,下同)连片中药材示范基地15个,500—1000亩连片中药材示范基地30个,100—500亩连片中药材示范基地300个。重点扶持标准化药源基地、中药材原种和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促进优质、特色和优势中药材向最佳种植区域集中。

2.加强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立足优势中药材资源,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争创道地名牌产品,提升中药材品牌价值。大力推广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GMP(药品生产质量规范)生产、GSP(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营销、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等标准化理念,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提高中药材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中药材,加大名牌产品申报认证和宣传推介力度。从道地药材品种中筛选出1—2个品种,加大培育力度,形成全国知名主导品牌,带动全县其它中药材品种发展。选择优质中药材品种,围绕市场搞加工,围绕加工建基地,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形成“特色+规模+品牌”的经营格局。

3.培育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和中药材经纪人领衔组建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引导生产、联接市场、塑造品牌、指导服务”的作用,把千变万化的市场与千家万户的药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生产在户、销售在社”的格局。支持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中药材种植标准和技术推广体系,抓好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和示范工作,对中药材种植农户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生产管理能力。

4.探索中药材新型种植模式。结合油茶产业、生态公益林建设等,研发林药套种新技术,创新林药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广林下种植模式,建立林药套种示范园区,引导林业专业场(户)成立中药材产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扶持发展药菜两用蔬菜,把药用价值蔬菜种植纳入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扶持。

5.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县内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数据。开展道地药材驯化和人工优良品种培育,建立野生中药材抚育基地。加强野生道地中药材保护和研究,推广规范化采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部分常用珍贵药材物种因过度采挖造成资源枯竭,实现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建立药姑山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区。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制造业

6.积极培育制药龙头企业。以福人药业等现有骨干企业为重点,着力推动产业“倍增工程”,培育发展一批主业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条长,能带动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中药制药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使重点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支持中药制药企业开展GMP、GAP认证,开发高端新药。到2021年,新增中成药注册品种30个,力争5个中成药品种进入国内基本药物目录。全县中药制药和保健品生产规模企业达到10家。

7.大力发展中药饮片加工。以菊花、黄精等地产品种为重点,采取中小企业对接个体、农户的形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分户加工,实现优势互补,迅速发展壮大中药饮片生产。依托中药材交易市场,积极引进加工龙头企业落户,带动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小包装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等现代中药饮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实现道地及大宗药材饮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

8.延伸中药工业产业链。开发中药日化产品、中药消毒杀菌剂、中兽药产品,不断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药用辅料、包装耗材和加工设备等配套生产,开发高效崩解剂、共加工辅料、安全性高的包衣材料和注射剂用辅料,以及儿童用药安全包装、方便老人及残障人使用的包装、适合中药材及饮片质量要求的包装等新型、环保、使用便捷的药用包装和材料。

9.加快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产业集聚、产城一体、产城共建、功能完善、辐射带动”的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投入、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益产出,着力打造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区,提升集聚发展水平。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园区政务服务环境,积极引进有品牌、有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药保健品、中药提取物和成药加工、医疗器械等领域大企业、大集团来园区建设生产基地。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贸易流通业

10.积极发展医药总部经济。充分发挥医药营销人才优势和流通渠道优势,制定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吸引中医药企业在县内设立研发总部、营运总部、销售总部、地区总部。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发展总部经济的“绿色通道”制度,建设总部大楼,构建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总部经济小区,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深入挖掘“回归工程”潜力,吸引本县籍药商回迁或在本地创办中医药企业。

11.建设中医药交易物流中心。在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以中药材现货交易为主,包括中远期订单撮合交易、招标采购(竞卖)交易、电子拍卖(竞买)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等多种模式,集初加工、包装、仓储、信息发布、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使通城成为买全国卖全国的中药材主要集散地之一。引进医药流通企业在产业园区设立仓储物流基地和营销中心,建设医药营销网点。支持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开展业务。积极推动医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药企业购置专业冷链货运车辆、装卸等设备。

12.建设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坚持现货交易与网络交易并举,加快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中医药市场传统的商务流程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使中医药市场逐步形成集现货交易、价格形成、信息反馈、电子商务为一体的现代网络化市场。打造基于物联网感知技术的中医药流通系统,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在生态中药材基地、药材加工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初步搭建一个让老百姓吃“放心药”的物联网平台。

13.成立通城医药营销行业商会。积极引导通城籍药商成立通城医药营销行业商会,承担行业自律和服务的职能。支持通城医药营销行业商会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定期组织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论坛和讲座,为中医药企业和业界人士提供沟通交流平台。通城医药营销行业商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补助。支持通城医药营销行业商会每年定期对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搜集、分析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膳饮食产业

14.培育药膳特色餐饮企业。依托现有知名酒店、农家乐、特色餐饮店,扶持发展一批以药膳为特色的餐饮精品店。支持药膳企业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采取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等新型业态,做大做强。充分利用医疗卫生大数据,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有针对性推出适合消费者体质、健康状况、时令季节的药膳食疗菜单,不断提高药膳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5.丰富完善药膳菜品体系。支持研发机构、餐饮企业以饮食文化和特色餐饮为基础,加强药膳菜品、风味小吃等特色美食、特色原辅材料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及研发、推广,着力培育和打造菜式丰富、味型多样、用料考究、技法科学、营养平衡的药膳体系。围绕当前润肤美容、乌发美发、健脑益智、减肥轻身、健骨强腰等热点焦点,发展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酒、保健茶、保健汤料及保健枕、保健香袋、保健服饰等中药食品及保健品,支持百丈潭酒业、泽中医药开发药酒、保健饮料新产品。

16.积极促进药膳产业联动。引导餐饮企业探索与农业的合作模式,开展农餐对接,建立原辅材料种植养殖基地或采购基地,控制食品安全源头,降低采购成本。推动药膳餐厅与旅游景区、旅行社合作,建立药膳制作与品尝基地;与健身俱乐部、美容馆等合作,丰富养生手法,充实养生手段,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档次;与乡村旅游合作,使广大消费者置身美丽田园的同时,能品尝到更加健康、美味的中药特色食品。

17.打造药膳特色餐饮小镇。围绕药膳特色餐饮,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把中草药种植、观赏与旅游观光休闲结合起来,把特色美食与滋补养生结合起来,把饮食文化传播与中药文化传播结合起来,系统设计,协调推进,引导药膳特色餐饮企业扎堆发展,培育打造一个餐饮文化浓厚、配套设施完善,集旅游观光于一体、特色鲜明的药膳小镇。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产业

18.建设国家级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依托药姑山、黄龙山、黄袍山,整合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以中医健康养生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筹建古色古香的国医馆,组建24节令名医养生堂,建设中草药园区,引导游客享受体验中医养生,传播中医药文化,传承健康养生理念。

19.开发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产品。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中医药文化体验、中医药养生体验、中医药特色医疗、中医药疗养康复、中医药美容保健、中医药购物、传统医疗体育及中医药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做好中医养生器械、养生保健品、文化养生产品、艺术品等的开发生产,延伸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链。开展中药热敷、中药熏蒸、穴位贴敷、冬病夏治、三伏贴、三九贴、推拿按摩、药浴等中医特色系列服务项目,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一批集健康体检、中医高端医疗和中医养生于一体,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20.举办中医药会展推介活动。深入发掘中医药健康文化内涵,积极策划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节、博览会、展销会等会展活动。支持医药类生产流通企业、行业协会举办高端会议、发展论坛,开展全省全国性产品商品推介营销活动。引进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中医药专业展会,培育一批参与度高、带动性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会展活动品牌,扩大通城中医药影响力。

21.完善中医药养生旅游公共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维护转变,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吸引力。积极推动各级旅游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信息化发展,建立包括档案信息、医疗保险、旅游保险、咨询解答、预约管理等功能在内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把所有资源单位、旅行社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游客的后续跟踪服务,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满足游客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2.成立组织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农办、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交通、农业、林业、国土、规划、水利、商务、卫计、科技、食药监、扶贫、质监、宣传、文化、旅游、供销、招商、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药姑山自然保护区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

23.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把发展中药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出台配套政策,统筹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县直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扶持,为企业和农户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中医药产业发展绩效考评机制,对中医药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被动、落后的乡镇、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二)坚持规划引领

24.科学规划。将中医药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十三五”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科学编制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引领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将中药材种植业作为全县农业产业链建设的主导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总体规划。将中药饮片加工、提取物和成药制造作为重点方向,纳入新型工业化总体规划。将中医药流通贸易、膳食餐饮、养生旅游作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要内容,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

25.合理布局。依托文化、旅游、物产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中药制造产业园区和标志性、集聚性的药膳美食街,健康养生旅游区,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突出、影响力大的中药名镇、名村、名园、名企、名景区,引导中药产业集聚化发展。以药姑山(大坪乡)为核心,着力打造集产业园区、交易市场、药膳小镇、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药姑新城。以高速公路、国道两侧为主线,建设点、线、片结合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

(三)强化科技支撑

26.成立科研机构。成立县中药材科研所,建立药用植物育种与规范化种植重点实验室,承担野生中药材驯化、中药材保种、种植技术指导等职能。依托中药材科研所,建设中医药博物馆,推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借脑发展。支持中医药企业、县内医院建设研发中心,争取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和引导中医药企业联合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申请药用动植物新品种、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27.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结合产业需求,探索创新紧缺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引进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培养、引进一批中医药产业紧缺高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工程,与省内外知名医院合作,培育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品牌。拓展在职在岗培训,实施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培训平台,对企业技术骨干、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进行有序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

28.继承和挖掘传统中医药技能。加强对民间中医诊疗方法、特色诊疗手段的传承与发展,加大针灸、香薰、推拿、拔罐、足底按摩、药膳、药浴、药物外敷等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继承和创新力度。挖掘整理传统中药炮制技术、经验、理论和工艺,深度发掘炮制传承人才,邀请老药工担任技术顾问和客座教授,通过“师带徒”方式传授炮制绝技。推进传统中医药技能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机制。整合扶贫、教育、卫生等部门资源,组织大中专毕业未就业者进行中医保健、推拿、按摩等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保健刮痧师、中医灸疗师、罐疗师、砭疗师、推拿师等。

(四)加大政策扶持

29.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对进行中药材原种繁育的企业、科研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建成10亩以上标准化种苗繁育基地,出圃率达到8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一年期每亩500元,多年期每亩1000元。对中药材人工种植企业、科研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一年生每亩500元,多年生每亩1000元(以上补贴均含整地、苗木、造林等项目资金)。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及其他单位,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申报取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中药材种植养殖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对进入我县新办的各类中医药企业,项目投产运行良好,效益较高,按企业实际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户生产经营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等项目给予补助。对新获得GMP认证的中药企业,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规模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每增加1000吨加工量,再补贴10万元。对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骨干龙头中药企业或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奖补。对申请到中医药及相关产业方面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的,按照1:1的配比,给予补助。对取得中医药产业基础研究发明创造、专利等成果,或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给予投入费用10-20%的补助。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合作,成功转移制剂品种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单品种奖励50万元,取得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50万元。在中医药及相关产业技术开发研究中,在县内完成科研成果转化、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机构,给予10-50万元奖励。

30.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带动社会资金,全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中药材基地造林、良种苗木、低产林垦复、中药材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培训、中医药科研项目建设以及加工技术提升和专用机具、肥料的研发等。

31.建立项目扶持机制。统筹退耕还林及后续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移民专项、土地整理、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中医药基地和加工项目建设。

32.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开展土地、林权流转等信贷业务,对参与土地流转的贫困农户统一纳入扶贫小额信贷基金业务对象并给予财政贴息。利用政府产业基金等增信资金,扩大对相关中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的信贷业务。采取“信贷资金+企业担保+营销经理”模式,支持中医药营销经理扩大市场销售。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将中医药产业相关企业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五)加大宣传力度

33.着力营造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县内媒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发展中医药产业的决策部署、取得成效、经验典型,营造浓厚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氛围。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城市主街区、交通主干道要加大对中医药产业、中医药历史文化和中医药养生保健的公益广告宣传。中医药企业、行业协会等要精心策划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宣传广告,集中宣传道地中药材优势品种,提升中药材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4.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挖掘整理药姑山、瑶医等中医药优秀文化,打造特色鲜明的通城中医药文化品牌。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传承工作。策划出版介绍通城中医药文化背景和历史名人、具有学术考究价值的中药丛书、实用民间单验方集等中医文化产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

35.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以家庭健康教育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中医中药科普教育,积极向社会、家庭和个人推广中医药科普知识和养生防病技能。在学校开展中医药启蒙教育,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祖国医学,推广普及中医药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将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培训和咨询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好落实,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自觉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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