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通城县政府财务 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6379 文       号 : 隽财发〔2021〕8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通城县财政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度通城县政府财务 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现将《通城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城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8日
2020年度通城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7号)、《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8号)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为核心、以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内容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为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提供信息支撑,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开展政府信用评级、评估预警政府债务风险及制订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提供依据,促进政府及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工作任务
(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由本部门所属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逐级编制,主要反映本部门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
三、编制的范围
(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包括:一是全县各部门及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乡镇级),不包括企业(集团)下属的事业单位;二是与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总工会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暂不纳入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包括:县级(含乡镇级)所有地区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主要内容
1、政府部门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一级部门除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外,还应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即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2、政府部门财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相关规定的声明,会计报表包含的合并范围、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未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大事项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3、政府部门财务分析。财务分析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基本情况介绍、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和财务管理情况。
(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内容
1、政府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
2、政府财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相关规定的声明,会计报表包含的主体范围、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未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大事项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政府财政经济分析。财务分析包括政府财务状况分ﻪ析、政府运行情况分析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分析。
4、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应包括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帮助报告使用者了解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五、政府财务报告的工作安排
各单位应按照指南,组织本部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对本单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财政部门在组织编制政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培训,完成信息系统部署、确保信息系统联网畅通。
第二阶段: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阶段(2021年4月)。各政府部门编制完成本部门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随电子版报送县财政部门,由财政服务股室完成会审工作。
第三阶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阶段(2021年5月)。财政部门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部门财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物资储备资金会计报表等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财报告。于5月30日前,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随电子版一并报送上级财政。
六、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和指导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及软件使用布置与培训;
2.组织和指导政府财务报告的收集、审核、合并汇总和报送工作;
3.组织和指导政府财务报告数据的分析利用;
4.组织财政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口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及编报质量考核,对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进行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及其他材料。
(二)政府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及软件使用的布置与培训;
2.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的收集、审核、合并汇总和报送工作;
3.组织和指导部门财务报告数据的分析利用;
4.组织开展本部门财务报告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5.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本部门财务报告。
七、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
根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成立通城县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孔凡丘
副组长:黎洋龙 李 谦 金 辉 王明奇
黎 伟 李冬明 李 霞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财政局国库股,毛李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先信、熊碧银、毛雄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业务经办人为成员。
八、工作要求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财政改革事项,对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要抓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明确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规范报告编制及报送流程,组织和指导本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做好部门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和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二)严格会计制度,夯实编制基础。财政部门和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各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进行确认并计量,采用平行记账方式准确清晰反映政府部门及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夯实编制基础,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正确运用抵销规则,批露财政专户资金,注重财务报告分析。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在编制过程中,培养一批工作积极性高、专业技能精、综合素质强的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和壮大我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人才队伍。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编制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总结编制经验,深入研究问题。要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报质量核查、考核、评价工作,结合编制中的难点和问题,研究提出完善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可持续性等,科学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为制定财政和部门中长期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通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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