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281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通城县财政局
名       称: 通城县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的文件要求,我县扎实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完成任务。现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按照通知要求,我县检查任务为行政事业单位2家,分别为通城县五里镇人民政府、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国有企业1家,为通城县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等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国有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结果
1.通城县五里镇人民政府检查结果:存在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在专项支出中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无依据拨付资金、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实体账户、明细科目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检查结果: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报销招待费且未“一事一结”、县城内租车费超标、差旅费管理不严格、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
3.通城县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检查结果:存在违规接待、报销非本单位抬头原始凭证、未向国资部门报备购车、无发票领取误餐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四、检查意见
1.对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依据《会计法》,对该单位处以罚款20000元。
2.对于其他问题,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单位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规范财务程序,完善财务手续,退还违规使用资金,自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于1个月内报送我局。
通城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通城_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