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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02-27 14:37 字号:

隽发改〔2025〕11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通城县四庄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5〕17号)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按照以工代赈管理有关规定、上级发改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次下达计划项目1个,总投资399万元,其中:申请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其他资金29万元。项目实施计划吸纳务工群众150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48万元,占申请中央资金的40%。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领域。本项目建设领域为《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三)下达方式。要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安排的项目应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开工条件,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原则上应在本计划下达后立即投入开工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在计划下达后,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湖北省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简化前期手续,加速项目落地建设,尽力增加项目带动就业人数和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以工代赈项目赈济作用,确保项目带动就业人数和劳务报酬发放符合上级要求。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根据上级发改部门安排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及时跟进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改委。上级发改部门将对所有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实施渠道、道路、河堰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根据上级发改部门工作安排和项目进度综合考量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自建”“村工程、乡建公司承建”等新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

1.通城县 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

2.通城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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