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3-03-27 10:11 字号:

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

鉴于当前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上游气源价格大幅上涨,为保障我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上浮0.48/立方米,即由4.5/立方米上浮至4.98元/立方米。联动结束后,我组织专班对顺价情况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审核。联动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本次价格调整时间从发文之日起2024331日

三、本次联动只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纳入联动范围。

四、联动期间,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间搭车联动和擅自涨价,要加强气源组织和供需衔接,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同时,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主动化解价格矛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原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工商业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隽价价〔2016〕9号)文件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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