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日期:2023-05-08 10:53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信用办印发《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充分发挥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作用,自2023年6月起,通城县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以往企业在办理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时,需要到多个政府部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需要多头跑、多次跑,耗时费力。现在,现在,企业只需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自主打印省企业信用报告,即可代替近30个领域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既提高了企业办理业务的便捷度,又增强了企业的守信意识。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信用报告可代替赴多部门办理司法、文旅、应急管理等10个部门的26个需要企业出具各类无违法违规证明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入手,分期、分批推进,逐步扩展到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要求企业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湖北)网首页选择“信用服务”,点击“无违法违规证明报告查询”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报告查询页面,一纸打印省企业信用报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证明。

下一步,通城县将持续推进信用报告应用,在扩大应用范围上不断发力,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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