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 续办意见的回复

日期:2023-07-27 11:32 字号:

根据《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续办2022年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出的第16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主办单位为市发改委,会办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宁银保监分局、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宁广播电视台、咸宁日报社、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发改部门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认为该提案的建议很好,符合我县促进绿色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要求。近几年,按照国家、省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部署,通过专项规划、科学布局、稳步推进等方式,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充电桩344个,其中公用充电桩90个,私人充电桩254个。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为抓住产业提升和突破的新机遇,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站址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梳理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结合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加快推进城发全县充电桩建设项目,在城区公共停车场、居民区、乡镇客运站点全面布局加快建设,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困境,创造更好的充电设施运营环境。二是加强布局建设。开展技术创新,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高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现有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结合我县实际,努力建设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全的充电站。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5座公交换电站、12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36个公共快速充电站、5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50个出租环卫专用桩、1000个交流充电桩,4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服务约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三是抓住政策支持。建立使用导向的充电运营服务补贴机制,对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充电设施通过验收、达到月平均运行在线率等指标,对充电站运营主体实施奖励等。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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