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发改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要求,2023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特联合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
我局执法检查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发[2016]18号)、《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2月20日):第二条第三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第三条第七款“规范政府投资审批”和第八款“加强政府投资监管”等、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令2016年第673号规定,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的原则,采取现场核查、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现场检查了通城县隽水镇东港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通城研磨产业回归创业(孵化)园项目,检查内容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开工情况及当前进展、项目是否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方案建设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方面主要情况。
经检查,通城县隽水镇东港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通城研磨产业回归创业(孵化)园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