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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月警情通报(2023年1月)

日期:2023-02-07 10:11 字号:

警情态势

全县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  

本月全县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32起,环比去年12月份37起,下降13.51%;同比去年同期40下降20%。本月发案较高地区为隽水镇,发18起,占全县发案率的56.25%,本月无诈乡镇为沙堆镇、北港镇。

本月全县电诈案件累计损失131.88万元,环比12286.12万,下降53.91%;同比去年同期245.38万,下降46.25%

诈骗类型占比及损失情况

1月份,我县高发诈骗类型为刷单返利类,共10起,占比31.25%,损失37.01万元。

典型案例

一、202311215时左右,受害人李某接到陌生电话告知其刷单返利赚钱,添加对方QQ被拉进一个QQ群后,点击QQ群里链接,安装一个叫“抖吧”的APP软件,“抖吧”里面工作人员助理何某发送任务给李某,第一次任务在平台里面点赞截图返利,李某通过支付宝收款4.3元,第二次任务直播打赏,李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对方账号收款129元,第三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500元到对方账户收款645元,第四次转账1000元到对方账户,转账成功后无法提现,助理何某告知李某任务做多了,需要再做一个任务进行补救,告知转账4590元,李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4590元后,被告知操作错误无法提现,要再次转账15910元,李某转账15910元完成后,被告知操作失误,需要重新做一个任务转账33800元,李某通过手机转账33800元后,被再次告知操作失误,需要重新完成一个任务,转账58039元,并告知这个任务完成后,所有钱都可以提出来,李某手机转账58039到对方账户后,发现还是无法提现,助理何某告知李某是因为信用差两个积分,需要转账8万元到公司,李某因钱不够,打朋友电话借钱时,被朋友告知诈骗,李某因诈骗多次转账,一共被骗走113699元。

二、民警对涉案嫌疑账户进行止付。经初查:被害人葛某某在家玩“探探”时,有一个陌生人添加其为好友,对方自称在部队从事信息方面的工作,现在广东,叫“李某国”;对方每天给葛某某发消息聊天,之后对方要葛某某下载新浪微博,称在微博上聊天方便些,而后又提出在QQ上聊天;有一次,对方自称一个老班长开发了一款政府扶持的“高粱”产品,需要他的帮助,可能没有过多的时间来陪葛某某聊天,并说他在“高粱”上买产品,要葛某某用他的账号按他发送的网址帮忙登陆操作,主要就是在“高粱”平台上买涨、买跌,葛某某用“李某国”的账号登陆操作几次后,平台显示他的账号赚了钱,葛某某帮他提现1000元后,“李某国”还给葛某某发送了一张提现成功的截图,葛某某遂相信这个平台可以赚钱;之后“李某国”要葛某某自己也注册一个账号在这个平台上操作,葛某某就向平台客服提供的账号充值了4万元,操作几次后赚了钱,葛某某就提现了1000元、38117元钱,“李某国”称既然可以提现,就一直叫葛某某去多搞点钱来,还说好不容易有内幕消息,不趁这个机会多赚钱,葛某某被对方说的心动,就又分7次向平台客服提供的银行卡号充值了6万元、5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2万元,期间还提现了1万元,之后提现时,平台显示被资金冻结,葛某某联系客服后,客服还要葛某某充值6800024小时后才能激活提现,葛某某跟“李某国”说了过后,“李某国”称可以帮葛某某充值38000元,葛某某遂又向平台客服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了3万元,24小时后葛某某提现时平台显示还是冻结状态,平台客服又以葛某某充值时没有备注为激活金为由,还要葛某某充值68000元才能提现,葛某某发现被骗,就来报警了,经统计,葛某某共计被诈骗24万余元。

警方行动

本月我局共止付涉诈资金1005.31万元,冻结171.54万元,成功预警劝阻拦截潜在受害人4人,累计推广安装国家反诈APP3000余人次。  

通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

广大市民要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如遇疑似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可拨打110举报或咨询,如上当受骗,要保存好通讯信息、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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