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为建立健全我县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北省水利工程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259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东冲灌区、左港灌区、百丈潭灌区3处重点中型灌区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农业水价测算结果,经研究,现将东冲灌区等3个灌区农业用水暂行价格通知如下:
一、执行价格:
1、东冲灌区农业用水暂行价格为0.087元/立方米;
2、左港灌区农业用水暂行价格为0.108元/立方米;
3、百丈潭灌区农业用水暂行价格为0.087元/立方米;
二、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为东冲灌区、左港灌区、百丈潭灌区所有行政村农业供水经营者或合作组织。
三、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2年1月开始执行,暂定2年。请你单位建立成本台账并完善成本资料,我局根据成本变化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