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单位、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平安通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近日,通城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对涉嫌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孔宪刚执行刑事拘留。经查,孔宪刚(男,55岁,通城沙堆人)多年来假冒记者身份,以搜集、曝光负面信息及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威胁要挟,以获取非法钱财,对单位、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单位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查清孔宪刚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城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孔宪刚涉嫌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个体经营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积极检举揭发孔宪刚的违法犯罪事实,及时提供相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希望曾遭受不法侵害的个人、单位、企业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正告曾参与孔宪刚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涉案成员,早日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说明情况,积极主动退赃,争取宽大处理。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凡是为孔宪刚等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窝藏、包庇或毁灭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1、举报电话:110 或 18995828619 (杜警官)2、来信来访地址: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507室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孔宪刚,男,汉族,绰号“刚精”,1967年08月21日出生,通城县沙堆镇人
通城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