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车驾管下乡”改革措施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39742 文       号 : 隽公发〔2021〕7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城县公安局
名       称: 公安交管“车驾管下乡”改革措施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强化改革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面落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交管服务“下乡便捷办”,进一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余亚林任组长,葛奇志任副组长,刘兴志、黎霞光、各乡镇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刘兴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车驾管设立区域
对全县各乡镇全面调研摸底,进行重点梳理,突出车驾管业务下发重点区域,细化业务下发措施,认真核实各乡镇车驾管业务办理点工作场所,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对需要配备办公设备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二)全面落实配套保障措施
5月10日前,县公安局根据车驾管业务工作需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要求在麦市派出所、北港派出所推行车驾管业务办理试点,配备配齐高拍仪、扫描仪、电脑、自助体检机、塑封机等设备,并适时在其他乡镇派出所推广,确保按照车驾管下发2大类13项措施能够正常办理。
(三)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
5月10日前,交警大队组织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完成全员轮训,重点对此次车驾管下发13项措施进行认真学习,确保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对新措施实施范围、材料审核、办理流程、管理要求等内容理解吃透、执行到位。
(四)组织开展模拟测试
5月15日前,根据需要办理车驾管业务工作实际,对全县各乡镇派出所新增设备完成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提前组织开展改革措施业务全流程、体验式模拟测试,确保所有各业务办理网点、窗口服务流程通畅、业务运转有序。
(五)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
5月25日前,集中开展车驾管新措施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新措施、新政策,扩大社会知晓度。加大放宽驾驶证准入条件、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等新措施的解读力度,避免误读曲解政策、引发争议炒作。11月20日新措施实施首日,要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实施氛围。
(六)全面加强公示告知
通过“两微一博”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开展点对点提示告知,便利群众准确知晓各乡镇内群众车检日期,按期购置交强险。对涉及减免材料、放宽条件等群众办事前需知晓的事项,各乡镇派出所窗口公示群众应知晓内容,方便查询,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实惠便利。
(七)健全常态化监管工作措施
强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监管,重视加强各乡镇车管所正规化建设,以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趁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县级交管整体服务水平。强化重点措施监管。对各乡镇派出所车驾管办理过程全流程监管,确保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强化监管机制建设,落实车驾管业务监管规范,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严明责任,对县级车管所、社会考场、交管服务站等重点场所实现监管全覆盖,确保业务放到位,服务落到位,监管跟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推出“车驾管下乡”新措施,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推进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就近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各参与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把交管改革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决心,勇于担当,全力推进落实“车驾管下乡”新措施,确保改革实效、助力经济发展。
(二)加强部署推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是交管“放管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措施亲自办理,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车驾管下乡”新措施在各服务网点如期启动推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所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县公安局联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动作迟缓、推进不力的,一律严肃督办问责,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通城_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