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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267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城县公安局

名       称: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全县广大民:

为减少居住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助推“文明创建”、“平安通城建设”工作,实现禁鞭区域烟花爆竹“零储存、零销售、零燃放”目标,防止破窗效应再度发生,根据《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县公安局决定20221月1日起,对全县禁鞭区域所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一、凡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

二、凡在禁鞭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不听劝阻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拒绝上缴烟花爆竹的等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党员干部职工违反禁鞭规定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凡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应当严格遵守禁鞭规定,不要以身试法,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对违反禁鞭规定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广大民踊跃举报违反禁鞭规定行为,举报电话:110

通城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通城_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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