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处罚的通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90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单位: 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名       称: 关于加大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处罚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今年以来,通城公安交警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进行了不间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有部分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继续非法安装使用遮雨(阳)篷,这不仅增加了道路交通的事故隐患,而且也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即日起,通城公安交警将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的除收缴非法装置外,一律用纸质强制凭证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扣押,对电动车查询合格证或做机非鉴定。机动车按无牌处罚200元、无证处罚500元、非法安装雨蓬处罚500元。长期不处理的进行公告报废。
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 主动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雨(阳)篷,凡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通城_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