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城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咸宁市公安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大力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公安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提高公安队伍执法质量和水平。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和组织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局、县局决策工作部署,根据《咸宁市公安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制定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方案。各科所队长、领导干部认真组织、部署和实施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部门的日常考核。
(2)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为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二十大会议精神,我局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观看教育记录片、公安部视频会等形式,开展了多批次、多层次的学习。自2022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学习专题活动20余次,结合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期要求撰写并上交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至公安的工作实践中。
(二)推进完善法治建设
(1)坚持完善案件审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截止今年12月1日,我局共办理刑事、刑事案件2465件,办理刑事复议案件3件,配合市公安局、县政府办理刑事复核、行政复议案件20件,参与行政诉讼等案件应诉工作3件,对口其他政法部门开展法律协作40余次,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活动,履职尽责,无一差错。
(2)加快执法办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完成建好“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工作任务,通城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集约、规范、高效、安全、智能”执法办案新模式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并根据市局安排到武汉、黄冈、孝感、荆门等地市州考察,现我局已改造完成集中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警情、案件、人员、场所、财物、卷宗”等六大执法数据纳入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集约式、闭环监督”的信息化管理。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坚持警综平台网上巡查及通报制度常态化。我局依托警综平台、湖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制度,由法制大队专人进行网上巡查,并每日进行通报督办,有效加强了我局对执法问题的自我考核、自我反省、自我监督。
二是加强常态化执法行为监督管理。2022年上半年,针对基层派出所出警执法不规范问题,法制大队联合督察、治安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现场处警执法、涉案财物保管、执法办案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接处警、涉案财物、办案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报整改。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在副县长、公安局长余亚林的重视下,我局法制队伍建设和民警执法能力建设均有较大提升。一是配强法制队伍。今年选调了3名优秀民警充实法制大队力量,目前法制大队已有正式民警12人。二是加强法制培训。今年以来,我局针对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组织了一系列执法培训和考试活动,通过大力推进执法培训,提升全警规范执法能力。6月份,我局组织全局青年民警开展执法规范化考试,共70余名民警集中参考。三是营造学法环境。全力推动《湖北公安手机报》“学法辅导”栏目的每日学法活动及法宣在线平台,通过要求全警每日学法,日积月累,提升执法素养,法制大队安排专人对全警学习情况进行日通报,全警学法意识极大增强,我局民警“每日学法”情况一直在全市前列。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慎办涉企案件,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相关文件规定,在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中明确办理涉企案件要准确把握执法办案尺度、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依法加快办理涉企案事件、依法防范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等五项政策措施,具体做到对企业负责人(或者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慎用财产扣押措施(“三慎”)严格规范刑事立案、案件管辖和异地协作,最大程度减少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组织一线民警深入学习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制定下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湖北省公安机关常见警情现场执法规范(试行)》及市局制定的十六项制度,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现场执法水平。二是结合县局“实战大练兵”开展现场警情处置、以案释法、专项培训等集中培训的活动,规范、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二)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继续坚持“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严格案件重点环节进行内部审核把关;二是督导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建设,深化执法监督,从执法源头管理,继续严格强化接处警、受立案监督管理,确保将执法公开率达到100%,继续坚持警综平台、执法监管平台网上巡查及通报制度常态化,专人巡查执法监管平台、警综平台,加强基础信息、人员信息、相关笔录、法律文书、人员处置、案件办结等执法办案信息的监督,实行严格奖惩制度;三是实行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评议常态化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落实“三个当场”制度,规范受立案等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不严不实懒怠行为;三是组织办案单位、督查部门对各执法单位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案件开展交叉点评,及时对案件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既能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质效,又能促进民警开展执法大比拼。
(三)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市局关于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局虽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升级改造,并已配备专职人员参与管理、使用,但是分中心建设缓慢,目前数据还未完成对接,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建成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按照要求与省厅、市局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同时做好培训工作。
(四)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增加现场执法、常见警情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功能一线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鼓励激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考试,积极为通过的民警争取具体奖励,并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上报市局,纳入人才库,鼓激励民警主动学习的能力;三是选拔专业能力过硬、法律素养极高、法治热情高涨、业务知识熟练的优秀民警充实我局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