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通城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规范执法水平,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余亚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运智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我局始终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依法进行政务公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治安、网安、出入境、禁毒、内保等单位配合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依法对户政、出入境等政务、警务信息进行公开,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深化公开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着重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充分运用通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微博等新型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微话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件,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布稿件418篇,被央视新闻、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媒体转载2800余篇,有效增强了互动交流的实用性和信息公开的可读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1 | 7 | 1 | 17 | 5 | 0 | 6 | 0 | 1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在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众参与公安机关决策意识有待加强,今年来,我们通过举办“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等形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了解相关情况,有效促进了公众了解、关注和参与公安工作意识。同时,通过利用通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110接警平台和12345市长热线主要受理事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提升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下步还需要拓展渠道,面向社会提供更全面、更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2件、县人大建议6件,市政协提案3件、县政协提案2件,均已全部办结,且依法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进行了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