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

县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通城县公安局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通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通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通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本机关的网站(网址:http://www.zgtc.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通城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通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1通城县政府门户网各县直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对应子网站、通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2、本机关设立的受理点:通城县银山大道18号附近,开放时间:

夏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15-433111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和便民手册等其他方式获取本机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自201751日起正式受理。受理机构分别为:

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通城县公安局受理。

办公地址:通城县公安局银山大道18号附近

受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154331110邮政编码:437400   

电子邮箱: 2987271532@QQ.com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办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告知或指引信息公开权利人;
   (2)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3)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
属于不予公开对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委督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715-4553646,邮编:4374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