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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教育局

来源:隽办文【2019】15号 日期:2021-01-13 09:39 字号:

机构名称:通城县教育局

机构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453号

机构电话:0715-48660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负责人姓名:吴琳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技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全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

五、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上报审批和教学管理;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六、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开展对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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