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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45087 文       号 : 隽教函〔2022〕5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通城县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乡镇中心学校,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单位:

寒假春节将至,为让全县广大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3年1月3日(农历腊月十二)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不晚于2023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九),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与义务教育学校同步。

2023年春季学期,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2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正式上课。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放假和开学时间。

二、关于放假前的有关工作

1.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正式放假前,各学校继续有序开展线上教学。

2.按时完成寒假作业和素质报告单发放。放假前,学校可采取家访送达或分年级分班级错时错峰安排家长到校领取。

3.做好相关退费工作。1月10日前,义务教育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退还因疫情开展线上教学期间而未实际支出的伙食费校车费幼儿园要退还相应时段的保教费。

4.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对放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持续做好校园围墙、校舍、食品卫生、化学物品、消防、燃气、水电设施、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三个节点”(放假前、寒假、春季开学)的安全稳定。放假前,要通过教师微信群、家长微信群等平台,以交通安全、传染病防范安全、节假日安全为重点加强教育提醒,并向家长发放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安全做好孩子表率,遵守交通规则,切忌酒后驾车,做到文明出行。学生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规避风险。在家特别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三、关于放假期间的工作

1.加强疫情防控。广大师生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少流动少聚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2.强化值班值守。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严格落实突发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寒假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通报问责。

3.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数量和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组织学生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普及传统文化知识。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师生不得从事任何宗教活动。家长在寒假期间要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实践,学会1至2项家务劳动技能。学生假期要积极完成各项作业(包括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查漏补缺,温故知新;要加强阅读,学会鉴赏,丰厚积淀;要关注社会,了解时事,厚植家国情怀;要主动分担家务,感恩孝亲;要规律作息,加强锻炼。

4.统筹部署开学工作。各校要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局党委成员、机关干部和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包保学校开学工作开展检查、指导,重点督查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学校收费、教辅资料征订、控辍保学等,对不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征订教辅行为,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学后,县教育局将组织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通城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通城_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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