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
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11、拟订全县林业产业经营规划和实施方案。
12、负责编制全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油茶产业发展。
13、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
14、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5、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引进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资造林项目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16、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造林绿化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股,林业产业股,油茶产业发展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造林办公室,纪检,老干,工会等相关设置;下辖11个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局,果树技术推广中心。核定编制为86名(行政编制 44名,其中局机关14人,森林公安局30人,工勤事业编制 42名,其中局机关8人,乡镇林业站21人,果树技术推广中心13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37人,其中局机关40人,乡镇林业站42人,森林公安局29人,果树技术推广中心26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局机关41人,果树技术推广中心5人。
二、2016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汇总收入预算1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19万元,占50.27%,其他收入909万元,占49.73%。
三、2016年度部门开支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182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13万元,其他支出(项目支出)315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汇总预算支出共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13万元。
2、其他支出(项目支出)315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开支预算及增情况说明
2016年县林业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 1、林业局部门2016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