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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林业局建议办理情况

日期:2024-11-06 11:30 字号:

2024年,县林业局共受领县人大建议情况如下:

1.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我局共牵头办理4件,落实办结了3件。其中A类0件,B类3件,C类0件,D类1件,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61号、70号涉及的防火阻隔带、防火通道建设。2023年10月,我县积极组织申报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咸宁市林业局统筹申报,该项目于2023年12月获批,总投资226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12万元,地方配套454万元。其中53号建议四庄乡已建设三条防火阻隔带,第61号建议北港镇已建设沉山村两条、方段村两条,断峰山前两年已修建森林防火阻隔带5.5公里,因在药姑山自然保护区内,不能扩建。第70号建议石门洞至四庄的防火道路已在规划之列,经查实,由鹿角山林场申报的龙潭水库至宋家的防火道路全长4.45公里,就是该代表提出的计划路线。三个地点均在今年6月份动工,第53号和61号地点预计在12月份竣工验收,第70号重点建议计划10月份竣工验收。

2.我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B类建议共39件,其中我局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B类有5件,目前转为了A类有3件,2件未转为A类的原因分别为:第59号四庄乡上坪村公墓建设属于国家划分的生态红线区,代表提出的调出生态红线这一说法,操作较为困难,需要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调离划分,所以不能实施;第53号关于解决大溪村、纸棚村农村宅基地的建议,该区域属于生态红线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规定,只有原本在生态红线内居住并有住所的,才能在原住宅基础上不扩大现有面积上修缮住所,所以对于代表建议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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