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林业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序号24)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3月26日,市林业局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符合销号要求,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咸宁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孙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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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178号
通城县林业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