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要求,现将省林业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缺乏应有认识。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监管,规范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保护管理。
整改措施:
1.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认识。
2.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对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
3.严格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资源利用控管。严格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控管,切实保护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依法加大森林、湿地督查力度,坚决制止、不断减少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行为。
4.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勘界立标等基础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
5.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管理。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进一步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加强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对接,优化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9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视察海南等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蒙徽书记、王忠林省长、赵海山副省长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抓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对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作出部署,省人大、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推动法律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将“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纳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系列专题研讨班;省林业局出台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实施方案,在襄阳市和随州市等地组织了专题培训会。在湖北日报刊发《法治护航,湿地保护开启新纪元》整版专刊,就湿地保护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创新点和突出特点以及推动落实措施进行宣传解读。
三是严格重点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管控。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启动我省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将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林地保护重点区域,已完成省级文本初稿。严格落实《森林法》《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湖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负面清单》,从严审核(批)重点生态功能区林地利用,今年以来共不予受理、不予许可3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63宗。督导3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推进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30个县市919起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
四是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草局有关工作要求,商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三区三线”划定中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保〔2022〕13号),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矛盾冲突情况,实事求是提出再完善建议,全力配合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组织省级预案专班对各地上报的调整方案(数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各地。全面部署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督导尚未完成勘界立标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有序推进勘界立标工作。完成梁子湖、五峰兰科植物等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支持和指导恩施州开展大峡谷-腾龙洞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资格审查,有望成为继神农架、大别山之后我省第3个世界地质公园。
五是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省人大开展《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省林业局编制《湖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初稿),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严管天然林资源使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严格公益林调整,2020年以来经省林业局、省财政厅严格审核把关,报请省政府同意调整公益林2341.2亩、补进符合区划条件的公益林2341.2亩,实现公益林占补平衡。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形成《湖北省公益林优化成果报告(2021年)》,并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中南院技术审核和国家林草局专家组会审,报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和财政部,为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政策、规范公益林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下阶段,省林业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加大天然林、公益林保护修复,切实维护全省生态安全。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9日-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翔 027-876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