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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日期:2022-08-09 11:51 字号:

我们接受委托,于2021年7月22日对通城县民政局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我们的审计是依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民政部内部审计规定》(民办发〔2020〕3号)和《湖北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鄂民政发〔2019〕7号)等有关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检查会计资料、开展走访调查、实地观察计量等方法进行了全面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况

通城县民政局于2020年3月11日经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23号)文下达了省级公益金1039万元,其中失能老人补贴资金102万元、养老转移支付资金148万元、平安工程资金115万元、社会事务资金600万元、社会组织培育资金74万元。

2020年8月4日经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63号)文下达了中央公益金3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

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如下:

通山县

拨付资金

使用资金

结余资金

执行率

使用资金

失能老人补贴资金(鄂财社发[2020]23号)

102

55.4

46.6

54.31%

2020年拨付资金38. 4万元,2021年上半年拨付资金17万元。

养老转移支付资金(鄂财社发[2020]23号)

148

148.00

0.00

100.00%

上年结转20万元,中央、省、市共下拨326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148 万元),共支付349万元。

平安工程资金(鄂财社发[2020]23号)

115

115

0.00

100.00%

上年结转3万元,2020年拨付96万元

2021年拨付13.6万元,特护床采购款8.4万元。

社会事务资金(鄂财社发[2020]23号)

600

600

0.00

100.00%

农村公益性公墓共拨付资金1120万元, 其中2018-2019年拨付建设资金720万元,2020年拨付建设资金400万元。(2020年拨付的200万元支付2019年项目款)

社会组织培育资金(鄂财社发[2020]23号)

74

56.54

17.46

76.41%

202011拨付爱满荆楚项目前费用295892. 5元;220215拨付爱满荆楚项目中期费用177535元;共计拨付473427.5元,公益创投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

省级公益金

1039

974.94

64.06

93.83%


中央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鄂财社发[2020]63号)

3

3

0.00

100.00%

共资助孤儿大学生13名,发放助学金

6. 5万元。

中央公益金

3

3

0.00

100.00%


  

1042

977.94

64.06

93.85%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通城县民政局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  信息公开不到位

通城县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截止审计离场日2021年7月22日,未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不符合《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公益金使用管理过程及结果的信息。项目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网站、民政部官网或其他媒介,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益金项目基本情况、本单位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绩效评估及审计结果、接受投诉等信息;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成效成果等信息。各省级民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政部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报部归口管理单位,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2、未进行第三方审计

通城县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截止审计离场日2021年7月22日,未进行第三方审计。

不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三、严格监督,加强约束激励:“民政部将把各地彩票公益金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督导检查和第三方审计,以及相关情况报送及时性等情况,统一纳入彩票公益金综合评估范围,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3、标识应用不规范

通城县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截止审计离场日2021年7月22日,未在项目中使用福彩公益金项目标识。

不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二、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五)强化标识应用:“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变更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助项目标识的通知》要求,督促彩票公益金使用单位及时、规范设立资助标识。凡是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无论金额大小,都要依据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标识设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遗补缺。”

4、通城县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截止审计离场日2021年7月22日,缺少本级预算绩效报告(包括自评模式)。

不符合《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年度结束后,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通城县应严格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6月底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本单位无门户网站的可在上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益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情况的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及时、完整,便于民众监督;应及时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核查;应及时、规范设立资助标识、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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