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通城县民政局将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国家战略或者省、市、区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湖北”“咸宁”“通城”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一)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登陆国家社会组织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 )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版块进行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或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二)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该网站进行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四、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信函向通城县民政局举报。通城县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15—406672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信函邮寄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123号通城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邮编:437400)。
通城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