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78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通城县民政局
名       称: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第三章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四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
责任编辑:通城_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