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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通城县民政局 日期:2022-01-20 09:31 字号:

     2021年,我局采取措施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常态发布,主动公开。按照制度要求,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定时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遵循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我局各股室、部门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确保常态化发布。

(三)专人负责,协同协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及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8

18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23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18

2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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