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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通城县民政局 日期:2024-03-21 10:00 字号: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严格按照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随着班子成员的增加,及时调整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研究,结合单位实际对照整改,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明确法治宣传、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规范化法治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读物,通过干部职工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法治宣讲宣传,增强民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牢民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做到合格率、备案率100%。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县民政局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大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反映的情况。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市民政局指导,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平均跑动次数、即办事项占比、全程网办事项占比。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逐步推广民政领域证明事项和社会组织等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加强对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管,确保随机抽查事项达到100%。积极推进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婚姻登记等领域信用监管机制。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创新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创新,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短板,截至目前,殡葬领域尚无殡葬执法队伍,局机关取得执法证的人数仅4人,该问题直到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后,才积极谋划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按照中央、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 及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等会议精神,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牢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二要加强学习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学好用好《编辑出版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读物。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理论根基。三要强化学用结合。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良法善治促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民政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民政服务对象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大事项,把法治政府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二要严格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要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要严格依法履职。全县民政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职权法定,规范民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要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完善民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优化民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不断提升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敢于执法、依法亮剑,把集中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三要加强执法工作创新。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积极探索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柔性执法等执法方式,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不执法、乱执法、执法不严、程序不规范等行为的整治追责力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民政违法行政行为。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保障能力。一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提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好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配齐各类执法设备,确保民政执法更加规范。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三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应急演练,健全权责明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针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切实抓好养老、殡葬等领域极端环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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