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要求: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落实我县企业吸纳吸纳高校毕业生、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就业补助政策。现将我县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的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715-4322027。
附件:2023年度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名单
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