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对我县实现创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就业困难群体,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特将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投诉,受理电话0715-4322671。
通城县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