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咸政办〔2022〕32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要求,落实我县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政策。现将我县2024年8月份吸纳就业奖补的情况向社会公示(第二批)。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715-4322027。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