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拨付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失业动态监测信息费的使用效益,现按照通城县监测企业样本数量10家企业,对市局拨付的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予以分配,发放金额总计为850元(捌佰伍拾元整)。县财政局申请到账后,拨付至监测企业调查员相应账户。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和通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股反映,受理电话:0715-4339116、0715-4353001。
附件:2024年通城县失业动态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调查经费发放名单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