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工会、人社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建立健 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 出矛盾,不断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分类处置的体制机制,对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际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企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业态企业以及转制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等作为监测重点,将经济运行、行业景气度、失业率和岗位流失率、企业经济效益等指标作为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的重要参考指标,将企业停工停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工安置、经济性裁员、群体性欠薪欠保举报案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群众来电来访以及舆情社情反映等指标列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的主要监测指标,通过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调查、网络问卷调查、12333热线咨询、互联 网舆情监测、大数据分析应用、基层信息员报送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网络,健全劳动关系领域信息监测基础数据,加强与综治、维稳、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实时掌握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变化和风险情况,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定期研判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对本地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影响因素、重大风险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筛查异常信息,分析风险隐患,提出应对措施,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相互通报。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商研判制度,实行每季度定期对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进行会商研判,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商研判会。会商研判情况及时向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报告,并视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对劳动关系风险实行三级预警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级预警:(1)企业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指占本单位劳动者60%及以上的,下同)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不含签署缓缴协议的,下 同);(3)个别行业、部分存在劳动关系风险,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涉及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影响范围限于本县区域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二级预警:(1)企业出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3)少数行业、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恶化趋势,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呈多发态势且涉及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影响范围涉及本市区域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三级预警:(1)企业出现200人以上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3)多个行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频发,且可能出现跨市级区域或向全国蔓延的。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制定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处置预案和分级响应机制,根据风险预警等级及时分类处置,及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一级预警情况出现后,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在24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向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并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处置。同时,由相关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向企业印发《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二级预警情况出现后,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在8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向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由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并及时现场先行处置。同时,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向企业印发《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三级预计情况出现后,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在3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向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由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向上级报告确定预警,及时现场先行维稳处置。同时,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向企业印发《通城县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做好劳动关系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预警跟踪管理,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消除。对拖欠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情形,要深入企业了解原因,督促企业多方筹措资金补发拖欠的工资,交由税务部门督促企业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职工安置情形,要指导企事业单位区分情况制定人员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稳妥有序组织实施;对企业裁员情形,要及时掌握裁员动向,按照《企业规模裁员合规工作手册》要求,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报告裁员方案;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争议,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并加强裁审衔接,妥善处置;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置;对需要通过司法、维稳途径解决的,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规定落实事业保险费返还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防 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作为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三方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分工协作。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职能分工,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妥善处理监测发现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及时组织三方开展风险研判、分级预警和分类处置。县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发挥组织优势,依托本系统监测信息网络,做好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动态监测,积极参与三方会商,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处置劳动关系风险。
(三)规范信息报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数据信息台账,健全部门(组织)内和部门(组织)间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加强与综治、维稳、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信访等部门以及企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实行劳动关系风险 信息层层上报制度。各乡镇的劳动关系一般风险信息每月25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一至三级预警等重大风险信息要及时报送。遇到重大活动或者重要节点,实行一日一报制度。
(四)抓好督促落实。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乡镇人社中心、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在推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城县总工会
通城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