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全盘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申报、受理、鉴定、支付等工作。带管社会保险股(工伤)。
李甫民,男,汉族,湖北通城人,1968年4月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通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局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88.10--1990.04 通城县政府办通讯员
1990.04--1996.02 通城县政府办机要科机要员
(其间:1992.09--1998.07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6.02--1998.04 通城县政府办秘书科副科长
1998.04--1999.12 通城县五里镇党委宣传委员
1999.12--2008.03 通城县编办副主任
2008.03--2012.05 通城县编办副主任(正科级)
2012.05--2012.10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2.10--2013.02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局局长(正科级)
2013.02--2016.07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局局长(正科级)
2016.07--2019.06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局局长(正科级)
2019.06-- 通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劳动养老保险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