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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9-22 09:44 字号:

  我局在收到县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改进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议案由张银霞代表提出,办理牵头单位为县人社局。

二、办结情况

张银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进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建议》第55号建议中提出的两点建议,对稳妥有序更换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7家制卡合作银行等会办单位进行了积极办理,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现答复如下:2021年9月,我县正式启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2022年全面开展换发工作,截至2023年8月,我县有效持卡51.37万人,其中成功换发第三代社保卡143268万人。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换发过程中,我局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2〕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2〕2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人社为民工作理念,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确保第三代社保卡发行、换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办理新社保卡后其原卡银行卡号不能延用问题

办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社保卡业务经办规程。社保卡管理系统是省级集中的业务系统,由省人社厅统一建设,我市社保卡换卡、补卡业务(包括省人社厅集中制卡、现场即时制卡)是通过该系统经办,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制定的社保卡制卡流程,社保卡换卡无法沿用原社保卡分配的社保卡号及加载的金融账户号码,各市州不能自主变更业务模式。二是积极向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汇报。今年以来,多次向省人社厅汇报“更换第三代社保卡沿用原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号码”的建议。目前省人社厅与各社保卡合作银行正在研究优化社保卡换发业务流程、社保卡制发技术调试及实现社保卡换卡、补卡后沿用原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号码等问题。三是积极落实业务下沉工作。持卡人换卡后,在各乡镇人社中心窗口,均可办理换卡更新银行卡账号业务,换卡登记后领取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四是加大制卡合作银行网点业务建设。在业务下沉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社保卡“一站式”服务,对条件成熟的网点,加大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业务对接,持卡人换卡后,直接由银行告知经办机构对其银行账号更新。

(二)办理第三代社保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办理问题

办理情况:一是提供社保卡“立等可取”服务必须进行实人认证。为落实“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金融账户安全管理要求,年满十八周岁的社保卡申领人在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开户环节,各社保卡合作银行要求必须进行现场实人认证,不能由他人代办。目前,我县采取线下银行网点“立等可取”即时制卡模式,该业务模式包含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开户环节,满十八周岁社保卡申领人不能由他人代办社保卡业务。二是提供特殊情况集中制卡服务。如确需他人代为办理社保卡的特殊情况,申领人可以到各人社窗口申请办理集中制卡业务进行制卡。个人代办社保卡业务,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监护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制卡将由省级平台集中制卡并以邮寄方式送达申领人,业务周期在15个工作日左右。三是供上门办卡便民服务。我局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开展了上门办卡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因其它原因无法到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的市内持卡人可向本人社保卡开户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供上门办卡服务,由其亲属在网点登记社保卡持卡人员的相关信息,预约时间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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