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6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通城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进行统一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1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若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正本
联系电话:0715-4368521
地址: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场南路6号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