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2279 文       号 :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工商;质量监督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全县摩托车、电动车综合管理,进一步夯实摩托、电动车及配件等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降低和消除摩托车、车及配件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城县综合交通安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城县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隽综交[2022]8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老年代步车、动摩托车等产品,充分发挥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优势,销售企业底数和质量安全状况,严禁销售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坚持问题导向,强花底线思维,力争查处一批不合格产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以更加主动有效的措施消除质安全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整治范围

县所有销售、维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动摩托车市场主体。

、整治重点

)全面摸排调查,严格检查市场准入资质。 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摸排调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别类建立监管台账,并且实施动态监管。在摸排的同时强市场准入资质检查,对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检查,凡是未办理营业执照、超范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一起与挖掘“黑窝点”线索,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体特点,实现“精准监管”,为常态化监管坚实的基础。(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落实)

)加强销售环节监管。逐户检查摩托车、电动车销单位营业执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产品合格证、标签标识、CCC证证书等。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重点检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严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电动自行车行为。二是加强老年代步车、电动摩销售环节重点监管。严禁销售未获得CCC 认证、也未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产品,对进货来源不明、不合法的销售单位,立停止销售,依法立案查处。(质量安全发展股、计量标准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落实

(三)加强维修环节监管。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和维修单位擅自改装原厂配件、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劣质电池及劣质

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落实)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后处理。 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维修黑窝点;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配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行为;严惩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 国家标准擅自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属于CCC 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没收和全部销毁存在严 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对进销货台账缺失或者不规范的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综合执法队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落实

(五)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为 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慎选慎购慎用。加强有关工作和活动宣传发布,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及时依法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从快查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线索。(责任位: 质量安全发展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信息中心

四、组织领导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 单如下:

长: 徐庆富 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吴晓玲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量安全发展股、计量准股、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质量安全发展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的汇上报。

五、时间安

(一)宣发动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细致摸排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形成监管台 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建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登记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清理下架无产品合格证、无3C认证、非新国标等产品。

)集中整治阶段(2022710910

各市场监管所要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流通和维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检查 力度,曝光一批售卖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查处一批不合产品、惩戒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县局将适时开展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展情况。

)持续巩固阶段(2022910930

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前两阶段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积累的经验,探索建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扎实有序组织开展专项 工作。

)加强协同合作。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应加强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及案件移送机制,加强摩托车、电动车市场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管合力。

)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7月份开始,每月25日报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报送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检查经营户情况,立案、结案情况)整理报送相关见证性材料(图片、表格、台账等)到县局质量安全发展股。联系人:杨婧婧,联系电话: 13425491590邮箱: 352217381@qq.com。

件: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情况统计表

报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类别

出动执法人


排查经营单


发现问


完成整改


下达整改通知




罚没款

万元


押产品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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