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0300 文       号 :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关于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市监食协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辖区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食品经营者底数;

(二)督促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经营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食品经营秩序,确保网络食品销售安全

(四)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销售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经营者基本情况调查。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人员在食品市场大清查、风险大排查和建立监管信息档

案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法掌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要对京东、淘宝、拼多多网上超市等全国具有代表性的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微信、抖音、QQ及我省第三方网络平台、省内网络食品销售各类网站进行搜索,对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普查;统一汇总掌握辖区网络食品销售单位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列出网络食品经营单位清单;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销售者督促规范办证,纳入监管范围。

(二)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核对经营者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辖区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生产

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线上逐个查看辖区食品经营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上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三) 强化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线下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网络食品销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建立监管信息档案。要将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任务与“鄂食安”监管平台开展“守查保”相关结合,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结合。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或者总局、省局、市局“网购食品专项抽检”中发现的网络食品销售违法行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应发现的违法行为而未发现有案不立和应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不移送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认真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要围绕网络食品销售的特殊性,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网络和信息化发展特点的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不断提升网络食品销售的问题发现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提供基本保证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3329日开始,至6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摸底阶段(329日至4月10日)。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网络食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力量摸清底数,掌握网络销售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种类和表现形式,分析排查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为集中整治规范奠定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411日至611)。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监督抽检、督查督办等重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目标的圆满实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612日至630市场监管所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的整治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于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日益密切,参与网络食品消费、经营的主体越来越多,而且发展趋势迅猛,已成为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网络食品经营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处罚执行等带来很大挑战,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专项整治融入日常监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分工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培训,提升能力。要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组织集中学习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网络与信息化知识,提升监管人员网络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及执法办案能力。

(三)广泛宣传,推进共治。要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法规的宣传用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要重视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网络食品安全法规和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相关线索。要密切关注新闻宣传和舆情舆论导向,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主动给媒体提供相关工作素材,尤其是针对典型案例的查办,对媒体相关报道及社会关注及时跟进,形成有影响力的连续报道,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总、分析,认真研究分析网络食品销售的特点和风险点,及时总结归纳有效的监管手段。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情况要认真总结,要及时将工作信息及总结报送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410日前组织监管人员就总局、省局网络食品销售相关法规和网络销售专项检查方案等相关文件,组织两次以上集中学习,保存培训记录并拍摄照片各1张;开展摸底统计,上报辖区网络食品经营者名单(附件2)和集中学习照片:

2.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上报工作报表(附件1),专项总结及典型案例;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单位:(公章)                 填报人:                时间: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共需检查单位数


3

已掌握网络销售食品单位(许可系统登记和日常监管中发现)


4

通过网络查询增加网络销售单位


5

已检查并建立档案单位数


6

抽检情

监督抽检食品数

批次


7

抽检发现问题食品数

批次


8

责令整改单位数


9

立案查处数


10

查封扣押问题食品数量

公斤


11

罚没金额

万元


12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


13

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停止网络接入网站


14

移送第三方平台要求停止接入服务网站


15

吊销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16

取缔无证经营户


17

查办跨区域案件


附件2

网络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统计表

单位:                          填报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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