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液化气站加强气瓶信息化管理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22444 文       号 :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液化气站加强气瓶信息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刻吸取“6.21”宁夏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整改问题,7 月 26 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股联合四庄市场监管所会同四庄液化气站深入清村、 向家村对液化气钢瓶用户的二维码安装情况、钢瓶信息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抽查了清水村、向家村村民用户 12 家,对其中 2 户村民家中使用的超检验期限的钢瓶,现场责令停止使用,立即进行了更换。县市场监管局特设监察人员在检查气瓶信息时,还就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减压阀、连接软管进行宣传,要求及时更换,保证用气安全。

截止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四庄液化气站已更换报废气瓶300 余只,对到站充装气瓶未安装二维码的,及时安装并录入信息,该站负责人承诺严格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充装,确保气瓶安全;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联合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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