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十)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6004 文       号 :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十)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处罚事由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1通城市监处罚〔2024〕254号通城县石南镇花亭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处罚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没收超过失效日期案涉简易呼吸器1个;
2、罚款4000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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