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7529 文       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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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3·15”期间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有效性:
为杜绝影响大、危害大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防范风险,提前梳理预判,对市场监管相关领域、行业可能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高效应对处置“3·15”晚会可能曝光涉及通城有关问题,结合市局办公室印发的《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3·15”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对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监管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降低和消除舆情负面影响,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晚会”期间市场监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庆富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大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光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梁 副局长
柳旭阳 一级主任科员
黄长高 二级主任科员
黎逢林 二级主任科员
罗精阳 三级主任科员
成员: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稽查股、注册股、价竞股、信用股、网络合同监管股、食安股、食安办、药械化股、法规股、督查股、质量股、特设股、计量股、知识产权股、消保股、消委会、人事股、工会、机关党委、信息中心、个私协会、财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股。办公室主任由杨海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3·15晚会”播出前期沟通了解可能涉及通城的问题,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尽量降低甚至消除影响;组织现场观看“3·15晚会”,晚会曝光涉及通城县问题的综合协调、督查、处置;为县局办公室舆论引导宣传提供必须的素材;协同综合协调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领导小组下设7个应急处置组。
(一)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春华食品安全检查股负责人
成员:从食安办及食品股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对我县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并结合当前工作适时组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晚会曝光涉及我县有关食品问题后的研判,并对属于县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二)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置组
组长:张海洋 药械化监管股负责人
成员: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从药械化股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对我县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并结合当前工作适时组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药品及医疗器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晚会曝光涉及我县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问题后的研判,并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组
组长:杨婧婧 质量安全发展股负责人
成员: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质量安全发展股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对我县工业产品质量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并针对问题结合当前工作适时组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晚会曝光我县有关工业产品问题后的研判,并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四)市场违法类(食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类除外)应急处置组
组长:刘勇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员: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从综合执法大队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对我县市场监管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并针对问题结合当前工作适时组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市场违法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晚会曝光涉及我县有关问题后的研判,并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五)行政措施及裁量争议类应急处置组
组长:张淇栋执法稽查股负责人
成员: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分别从执法稽查股、法规股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对我县行政措施及裁量争议现状进行分析研判,并针对问题组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晚会曝光涉及我县有关问题后的研判,并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行政措施及裁量争议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六)综合宣传协调组
组长:万宏亮 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办公室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涉及我县问题曝光后,及时拟定县局舆情回应稿,开展舆情引导;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及时与县委、县政府政府、市局沟通报告有关情况,并将应对处置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完成领导小组临时指令性任务。
二、工作流程
(一)应急启动。“3 ·15”晚会曝光涉及通城县舆情后,领导小组现场下达指令,相关应急处置组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启动县级应急处置工作。
(二)督办指导。相关应急处置组组长第一时间与问题管辖所取得联系,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向县局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同时要求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并报当地党委政府。
(三)核查处理。相关应急处置组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全程指导属地局核查处理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针对曝光问题,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县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带队现场督导。
(四)舆论引导。综合宣传协调组在相关应急处置组进行核查处置的同时,同步进行舆论引导;同宣传部门、宣传媒体保持联系、沟通。
(五)上报情况。3月15日当晚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3月16日上午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如曝光涉及通城问题,要适时汇报处置进展情况,处置完结后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3 · 15”晚会曝光的相关问题对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3·15”晚会期间,县局领导小组全员、机关各股室及各所、全体人员全程收看现场直播,12315指挥中心全员值守,确保投诉举报热线畅通。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处置组成员全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持战备状态。信息中心做好线路畅通保障局办公室做好车辆保障。
(二)及时核查处置。相关应急处置组要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和先期拟定的应急处置 (督导) 预案,迅速出动,第一时间奔赴晚会曝光点位现场,根据职责完成相关任务并依指令指导管辖所依法依规稳妥高效处置。督导问题管辖所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将问题处置与舆情处置相结合,依法采取措施或作出处理,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并及时向县局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群众了解真相、平复情绪,及时消除舆情风险,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舆情大范围“炒作”。综合宣传协调组在相关应急处置组核查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快事实、慎原因、重态度、详措施”的原则,同步拟订回应稿,体现“态度、速度 、高度 、尺度、温度”,展现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动态、采取的措施、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经办公室、执法稽查股审核、新闻风险评估后报局领导审核批准,采取合适方式和途径统一对外发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