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388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名       称: 关于调整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报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 王功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召 集人: 程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徐庆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李 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霞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葛浩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
黎贤来 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华明 县科经局副科级干部
吴林森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秋甫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
李丽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
熊 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综合执法大队长
万辉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人防专职副主任
吴神威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熊 军 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林 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皮四光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学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卢汉忠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左胜 中国人民银行通城支行副行长
王 平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孔贵明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罗全新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胡金治 县银保监组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勇同志兼任。
附件:
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明确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编发县内外动态信息,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建立县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和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性、独立性,组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组,就竞争政策的制定、审查、落实中重大议题和疑难事项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各部门(机构)应按《实施细则》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适用例外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加强社会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联席会议举报,联席会议要及时转办相关地方和部门依法 依规调查处理。
(五)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公平竞争审查半年和全年总结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按照要求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六)加强督办督查。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建立完善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机制,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指导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强化督查的刚性约束,支持协调和督促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县政府督查、法治政府考核和行政绩效考核。
(七)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约谈机制,对内部审查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以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等单位进行约谈,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废除、修改,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不及时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八)完成省际联席会议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通城支行、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银保监组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竞争中性”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和退出、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垄断执法,牵头组织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抽查。
县发改局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政府定价、基础设施、能源资源、政府投资项目、外资准入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财政局重点抓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等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商务局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商贸流通、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
县司法局重点抓好公平竞争审查事项法治政府考核相关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要紧扣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调整。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第三方评估,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与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协调,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有关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通城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责任编辑:通城_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