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   县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2-07-15 15:52 字号: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1.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常抓不懈, 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并组织交流讨论,指导和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会,通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抓好廉政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一是学习教育不走样。严格按照规定动作,不漏一人,不缺一项,事事到位,人人过关。二是查纠整改动真格。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问题七查,通过谈心谈话和政策宣讲,干部职工主动说明有关问题,筛查甄别问题线索,视情况给予党内警告、批评教育。清理三大顽瘴痼疾,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总结提升管长远。坚持边治边建,全面整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切实形成长效机制。四是便民服务有行动。开展了人民调解、助弱帮困、送法上门等活动。五是选树英模弘正气。共选树英模9人次,其中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人,推荐全国“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1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1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1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2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1人。

4.全面铺开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讨论、专题党课、革命传统教育、英模教育、党史专题宣讲报告会、便民实践活动等开展教育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12场次、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测试 1场次,聆听县委书记讲党课1次,一把手讲党课1次,举办警示教育大会、参观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举办英模实践报告会5场次,观看党史学习教育电影4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38篇。

(二)统筹依法治县,全力推进法治通城建设。

1.贯彻法治思想,抓好“关键少数”。一是及时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7月9日由县委书记刘中英主持,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度乡镇、县直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和《全县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及考试情况》,部分成员单位作了法治建设工作述职,审议了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推进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并对乡村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决策。8月19日县政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我局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搬迁至县政府三楼办公。建立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拍摄,确保行政行为不越法律红线;注重法制审查。出台《通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管理办法》,凡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等,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严格督查考核。将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2.坚持法治思维,打造阳光政府。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请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出台《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大举措》,在2月26日县政府第十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情况,组织四庄乡、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依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认真组织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别于10月20、21日和11月5日组织两轮共1007人参加考试,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培训和发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元至11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76件,坚持依法依规审查。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元至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6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17件,已审结14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元至11月,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一审已裁判6件(已上诉4件),未审结1件。其中开庭审理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元至11月,共收到信访复查申请7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维持1件,规范了信访秩序,维护了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印发《通城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公布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共67项。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10月9日召开由县长参加的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席会议机制 深化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12月15日召开今年第四季度府院联席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具体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我县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推行,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2月份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县作了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

3.破除政策壁垒,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把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督相结合,解决好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针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开展整治工作,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根据县“清减降”专项行动要求,牵头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工作,重点梳理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包含有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共42件,涵盖工业经济、工程建设、电子产业、商贸发展、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中药振兴等领域,经过审核把关,建议宣布失效9件,修改1件,继续执行32件,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破除了制度性障碍;四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5月份在瀛通公司召开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向参会的100多家企业介绍我县涉企依法行政工作,赠送法律读本400册,发放执业律师信息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下发《关于报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材料的通知》至各乡镇,联合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结合乡村振兴,指导乡镇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全县11个乡镇申报了12个村,6个村初步通过了市级验收。二是全力推进乡村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我局积极到各乡镇进行工作督办,全县各乡镇、重点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全部挂牌成立。

(三)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开展基础业务工作。

1.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宣传效果。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一是印发《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二是完成2021年百场普法讲座任务。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选好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动员行政执法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五是加强乡村普法力度,培养“法律明白人”,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六是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主题法治宣传,重点筹备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2)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编印《民法典普法读本》6000册并派发到各乡镇部门、各村(社区)和全县规模企业,开展民法典专题巡回讲座11场次。

3)大力推进无纸化学法。先后书面通报全县无纸化学法工作情况三次,组织专班到少数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2021年度无纸化学法及考法单位数、参学参考人数实现持续大幅增加。

2.夯实基层建设,筑牢第一防线。

1)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从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内部管理、工作流程、案卷归档、形象识别等方面逐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北港、石南、马港司法所的外观形象标识已规划设计完成。

2)大力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元至11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26起,调解成功3017起,调解成功率99.7%;排查纠纷558件,预防纠纷125件,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通城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续辉调解室”品牌效应,元至11月共调解矛盾纠纷58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65件,民间借贷纠纷133件,交通事故纠纷117件,劳动争议纠纷75件,合同纠纷44件,租赁纠纷19件,山林土地纠纷13件,房地产开发纠纷10件,经济纠纷7件,医患纠纷3件,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8面。

3.规范刑罚执行,管控特殊人群。

1)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目前在矫271人,警告27人次,训诫36人次。办理审前调查70件。组织教育学习2747人次,社区服务2408人次。11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大力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智能化信息核查和排查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外案件四个专项清理活动,落实审前调查结果集体议案制度,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安全转化零事故。

2)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一是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二是在重点时段开展重点帮教对象的走访和排查工作。三是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信息全。

4.提升品牌意识,做强法律援助。

1)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参与县人民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元至11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法律援助案456件,其中刑事案件辩护295件,民事案件161件,挽回经济损失780多万,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在市局组织的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估中,我县被抽查的卷宗均被评为优秀案卷。

3)再创法律援助荣誉。续辉同志退休不退岗再立新功,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7月2日省司法厅邀请续辉同志到厅作事迹报告,7月26日省厅龚厅长委托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曾群到我局专程看望慰问,8月31日作为全省政法系统9名英模代表之一在湖北省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10月推荐为全国“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人选

5.狠抓专项治理,整顿法律服务。

1)全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强化监管。目前已召开专项动员会、督办会、推动会5次,举办学习培训班3场,对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7轮,发出工作督办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意见书4份。二是严查投诉。目前,已经受理投诉13起,对两名主动交代问题的律师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律协分别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责成退费6起。三是部门联动。积极与公、检、法沟通,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和工作联系函,定期到法院调取诉讼代理情况,从中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四是舆论监督。将县内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和执业纪律要求在县电视台、通城网和政务网上进行持续公告,让更多群众参与监督。五是建章立制。统一印制《法律服务告知书》,要求所有服务机构在接受代理委托、签订委托合同时,详细告知当事人执业纪律和要求并签名存档备查。同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通城县法律服务秩序的七项规定》,全面规范从业行为。严把年审关,对达不到专项治理整改要求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不予注册,根据规定暂缓了1个律师事务所和1个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

2)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元至11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617件,其中电话咨询142件,受理公证转交事项12件,转交调解中心案件39件。二是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继续向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派驻法律顾问,持续开展法律服务项目行活动,满足项目建设对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安排5名援助律师在信访局坐班接访,并参与信访积案包案化解;适时调整充实法律顾问名单,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提高公证、司法鉴定便民力度。元至11月,共办理公证事项946件(经济类129件,民事类817件),办理司法鉴定107件

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发挥依法治县办的引领协调和各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作用,适时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重点工作检查督办。

(三)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作用,完善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做好县委、县政府法治参谋,进一步提升全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五)铺开“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抓好干部职工和青少年两大重点人群普法工作,强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上台阶进位次。

(六)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推动形成大调解格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七)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巩固社区矫正专项清理活动成果,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措施,提升特殊人群监管水平。

(八)坚持不懈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公正文明法律服务。

(九)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通城县司法局

                                                                                                    2022715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