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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24-10-18 15:00 字号:

    2024年上半年,通城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目标,坚持一个统筹,履行四大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依法治县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快捷高效、重点人员管控规范有序,法律服务质效逐步优化。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

2.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8期,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期,定期提醒激励“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网上学习。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制定《习近平文化思想实施方案》和2024年青年干部培训计划等学习计划,立足职能,聚焦主业,专司其职,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县政法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违纪违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并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警示教育基地——咸宁监狱进行参观学习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观看教育警示片《坍塌》《病变》并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提升实践能力积极开展“青蓝结对·导师帮带”、青年干部座谈会,并组织干部参加政法大讲堂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帮带,注重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四是积极推进“三认”活动。积极推进“认知自己、认识岗位、认清职责”活动,“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的方式,在单位分三个阶段开展“认识自我、认识岗位、认清职责”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知自我、认识岗位、认清职责,更好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4.强化党建与中心工作双融合。一是扎实开展践行“四下基层”。结合“一下三民”、“平安咸宁 全域提升”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发现、解决问题和服务群众。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开展入户走访活动98人次,发现问题1个,经党组讨论,列入“三张清单”。二是参与创建优美生活环境。常态化开展“万人洁城”活动,在极端天气组织职工紧急开展“铲冰除雪”“森林防火”等工作,发挥支部堡垒、党员先锋作用,精心组织、带动党员群众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中。三是做好禁毒工作。结合职能工作和中心工作到学校、村居宣传禁毒知识,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3000余份。坚持每月到包保麦市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督导工作,协助开展社区禁毒工作强化新闻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参加2024年全县新闻宣传写作培训班,鼓励、督促年轻干部撰写新闻稿,主动与省市媒体对接。今年以来,我局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撰写新闻稿件,被采用的省级媒体稿件26篇,积极报送党委、政务信息8篇。

(二)统筹依法治县,全力推进法治通城建设

1.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召开专项会议。7月4日由县委书记刘中英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2023年以来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情况、2023年度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并要求塘湖镇、县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述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作表态发言。二是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制度,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度通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按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在政务网公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强化考核评估。将法治建设情况列为全县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全县法治考评工作切实以督察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四是深化法治督察。召开通城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自查排查。

2.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做好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公布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备案审查合格。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依法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25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梳理了从2017年至2023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3.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件,办理上年结转4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受理36件,受理率85.71%,已审结18件,其中维持9件、驳回2件、以调解或和解原因终止6件,其他原因终止1件二是坚持县长审案制,形成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讨论常态化,今年已召开4次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讨论会三是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办理以县政府为诉讼主体的一审诉讼案件11件,已开庭审理7件及时督促涉案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县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含旧存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把手”出庭应诉率100%。

4.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由相关部门“一把手”汇报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公益诉讼、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危房处置、行政合同纠纷化解等问题,并根据会议精神形成府院联席会工作任务清单,实时跟进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促进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实质性化解,共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相关工作机制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肯定性批示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建立我县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6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和落实执法“四张清单”的实际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对15个重点领域2023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开展案卷评查。三是有效规范行政罚款。收集统计各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至2023年罚没收入及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安装数量,促进罚款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纠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根据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组织29家单位49人参加“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三级高级法官胡正伟以《行政执法及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为题进行辅导。

(三)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开展基础业务工作

1.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宣传效果。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组织召开2023年度通城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暨 2024年度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二是加强网络新闻媒体宣传。开设部门说法栏目——《“一把手”谈法治》,今年策划8期节目。第一期选取全县群众关注的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推出访谈节目“由乱到治,在线解读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节目播出3天内,阅读量已达1.8万。第二期节目聚焦《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已完成节目的录制播放;“送法进企业”新闻稿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送法进企业13场,送法进校园50场次。司法局“送法进企业”新闻稿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下培训3场次。发放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读本8000册、民法典宣传折页1000份,发放普法短信10万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旁听庭审。四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校园欺凌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供现场法律咨询

2.夯实基层建设,筑牢第一防线。

1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化多元解纷“咸宁模式”。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创新多元解纷“咸宁模式”的工作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警研判,加大协调联动力度。二是持续深化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591件,成功化解了2540件,化解率达到了98%。排查矛盾纠纷599次,预防矛盾纠纷107件。三是利用远程调解破除地域限制。今年县人民调解中心已开展远程视频调解64为在县外务工经商当事人节约成本36万余元。

2)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规范制度管理。统一标识标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二是推行目标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工作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实基层队伍,提高经费投入,统一配置服装,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规范刑罚执行,管控特殊人群。

1)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59人,无脱管、漏管、虚管对象。深入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今年已办理委托调查评估45份。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社矫局到各司法所开展点检、安全教育、禁毒知识宣传、毒品检测等工作;组织社矫对象旁听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庭审,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了“三八”庆祝活动,安排心理咨询老师为社矫对象讲授心理辅导课,组织开展拔河等户外活动。五是落实劳动就业帮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与两家企业签订了推荐就业协议,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就业推荐会,今年已推荐就业社区矫正对象21人。六是开设心理辅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团体心理辅导课2场,辅导210人次;开展线上辅导26次,共辅导1100余人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心理障碍,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回归社会。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一是抓好衔接管控环节。今年共衔接刑释人员166人,解除安置帮教68人,排查走访了2044人次。二是落实帮扶救助。今年共为68名帮教对象解决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对4名生活特困对象进行了临时救助。

3)扎实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为助力服刑人员改造,协助案件调查,严格规范视频会见程序,今年已开展视频会见55件。

4.提升品牌意识,做强法律援助。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案件152件,民事案件8件;续辉法律援助工作室调解民事纠纷70件,接待群众咨询900次。二是开展“春暖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路上”活动。广泛宣传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代写法律文书16次,续辉调解工作室调解农民工劳务纠纷7件,挽回损失20万余元。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组织女律师义工队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女律师义工队被咸宁市妇女联合会表彰为“咸宁市三八红旗集体”。

5.深化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一是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入村开展两轮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20场次,协助村委会调处矛盾纠纷28起,参加屋场会6场,代写法律文书5份,审查合同协议6份,为村民村干部共提供法律咨询121件次。二是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我县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律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因投诉从业人员较多暂缓麦市法律服务所年度注册,今年共调查调解处理律师投诉11起。四是推动提升公正、司法鉴定事项便民服务质量。开展我县司法鉴定行业及公证行业“三乱”问题治理回头看检查,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其隐形变异问题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情况。今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40件;阳光法医司法鉴定所办理法医类鉴定8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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