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党建人事、意识形态和社区矫正、基层基础、人民调解工作
胡金甫,男,汉族,湖北通城人,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通城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87.12--2001.04 通城县大坪乡工作
(其间:1999.07--2001.11湖北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经济管
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1.04--2002.02 通城县大坪乡党政办副主任
2002.02--2002.05 通城县大坪乡党委委员
2002.05--2004.05 通城县大坪乡党委组织委员
(其间:2003.09--2005.12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
学习)
2004.05--2005.03 通城县大坪乡副科级干事
2005.03--2006.09 通城县大坪乡党委组织委员
2006.09--2008.03 通城县关刀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2008.03--2010.04 通城县关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其间:2008.09--2008.11咸宁市委党校乡镇干部班培训)
2010.04--2012.04 通城县综治办副主任
2012.04--2016.12 通城县综治办主任
(其间:2013.03--2013.05市委党校部委班培训)
2016.12--2019.06 通城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9.06-- 通城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