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通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2-26 14:37 字号:

     2023年,通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法治通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协调小组成员,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

(二)强化考核激励,压实工作责任。将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考核指标,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同步”。按单位性质分类制定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切实以督查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突出法治督察,严格问题整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线索5条并全部完成整改。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整改行政机关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3件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和信访工作专项督察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统筹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北反馈问题”和“咸宁市‘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即知即改,定期督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在全市率先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深化政府及部门与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作联动,每季度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究公益诉讼、企业破产、项目纠纷化解等问题,并推动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机制获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相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提升对行政执法过程各要素各环节的认识加强队伍培训,组织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国家级培训,组织112名新增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学习三是规范依法决策。坚持决策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95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公布率达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2017年至2022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2,宣布失效、废止26件,拟修改2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文件4件,备案率、合格率均达100%四是化解行政争议。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分管县领导主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讨论会议10次。在11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不予受理11件,已审结50件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我县“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全年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次),目前已审结17件(次),6件尚在审理中。

(二)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达92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6次,其中部门联合监管34次,占比率达74%,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企业开办“1050”模式,推行智慧审批“五进”,开辟“跨省通办”绿色通道,引导和激励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全市首个县级“免证明”支撑服务平台,安装5套“免证明”扫码系统积极创建营商环境试点先行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法治体检”,提升企业预防、化解、控制法律风险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依法调解涉企纠纷,执结涉企案件201件,执行到位金额9800万余元三是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一员两点”工作机制,选聘5名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坚持执法为民,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件,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3件,组织政府及职能部门参与检察听证60场次。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专项检查并跟进问题整改。推行柔性执法,增加免予处罚事项15项,不予处罚事项3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39项。三是健全行政监督体系。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14份,责令行政机关限期改正,已全部整改到位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合法知情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45条

(四)坚持基层自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规范调解工作。组织全县调解员培训16场,不断提高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12名成立消费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大数据分析研判,推动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政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二是创新调解举措。开展远程视频调解118次,为外出经商务工当事人节约误工费及交通费55万余元。开展边界联调与湖南平江、江西修水签订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合作协议并召开了协调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村(居)民法治宣讲、边界信息交流。全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4561件,成功化解4459件,化解率达到97.8%。三是夯实法治基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编发普法读本11本近3万册。完善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做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深挖“土律师”违法代理。办理援助案件291件,为农民工讨薪110万元,争取工伤赔偿300万元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及时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困难,目前全县2031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和230名社矫对象总体平安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不断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配备,开展重点工作法治督察。

(二)推动中心工作法治赋能。围绕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赋能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办好民生实事,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三)推动依法行政迭代升级。健全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解决行政诉讼争议。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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