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卷评查和信访复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2089 文       号 : 隽法办发〔2021〕1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通城县司法局
名       称: 关于2020年度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卷评查和信访复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关于2020年度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卷评查和信访复查情况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根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县司法局对2020年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卷评查、信访复查情况进行了统计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行政复议
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同比增长1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1件,结案率100%。其中因其他单位作出复议决定而终止2件,维持14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撤销3件,责令履行1件,综合纠错率19%。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3件。
(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二)行政应诉
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2件(包含与县公安局共同被告1件),一审审结21件,其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2件,判决限期作出决定2件,判决撤销责令重作1件,判决赔偿3件,判决确认违法1件,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2件。开庭审理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胜诉14件,胜诉率67%。
乡镇、县政府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经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5件,裁定驳回起诉4件,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11件,判决限期支付/履行4件,未审结2件。胜诉20件,胜诉率83%。开庭审理18件,负责人出庭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7%。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单位:北港镇人民政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0%的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的单位:县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0的单位:四庄乡人民政府。
(具体情况见附表二)。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20年12月份,市、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抽查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5家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案卷共13件,评查结果为优秀1件、合格8件、不合格4件。
(具体情况见附表三)。
(四)信访复查
全县共收到信访复查申请21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因申请人撤回而终止3件,撤销2件,维持9件,发送工作提示函1件,未审结2件。
答复意见被撤销的单位:隽水镇人民政府1件、县住建局1件。
(具体情况见附表四)。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认识不足。有些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观念不强、能力不足,在工作中还习惯于过去的思考方式和办事方法,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如2020年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
2、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对待信访问题缺乏担当,互相推诿,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征地拆迁问题较多。
3、执法人员素质不齐。一些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不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强,有些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不秉公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从而发生民告官案件。
4、部门工作机制不畅。机构改革职能重组后,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办案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导致案件办理存在瑕疵。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县上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各单位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参加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在线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为公平、公正执法提供队伍保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县司法局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指导监督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附:表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
表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表
表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表
表四:信访复查案件情况表
中共通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附表一
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
单位 | 案件数 | 复议结果 | 备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3 | 撤销3件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1 | 责令履行 | |
麦市镇人民政府 | 1 | 复议终止 | |
县市场监管局 | 1 | 驳回请求 | |
县公安局 | 1 | 复议终止 | |
3 | 维持3件 | ||
县城管执法局 | 5 | 维持5件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 | 维持5件 | |
县财政局 | 1 | 维持1件 |
附表二
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表
单位 | 未开庭审理案件数 | 开庭审理案件数 | 负责人出庭数 | 出庭应诉率 | 胜诉 | 胜诉率 |
北港镇人民政府 | 1 | 1 | 100% | 0 | 0 | |
关刀镇人民政府 | 1 | 1 | 100% | |||
隽水镇人民政府 | 1 | 1 | 100% | |||
四庄乡人民政府 | 1(未审结) | 0 | 0 |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所) | 1 | 5 | 1 | 20% | 6 | 100% |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1 | 1 | 100% | 1 | 100%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 6 | 6 | 100% | 5 | 83% | |
县市场监管局 | 1 | 1 | 100% | 1 | 100% | |
县水利和湖泊局 | 1 | 1 | 100% | |||
县医保局 | 2 | 1 | 1 | 100% | 2 | 67% |
县应急管理局 | 1(未审结) | |||||
县住建局 | 1 | 1 | 100% |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2 | 1 | 50% | 1 | 50% |
附表三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表
单 位 | 案卷类别 | 案卷数 | 评查结果 | 备注 |
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1 | 合格 | |
行政处罚 | 1 | 优秀 | ||
行政强制 | 1 | 合格 | ||
城管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1 | 不合格 | |
行政处罚 | 1 | 合格 | ||
行政强制 | 1 | 合格 |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许可 | 1 | 合格 | |
行政处罚 | 2 | 不合格 | ||
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1 | 合格 | |
行政处罚 | 1 | 合格 | ||
卫健局 | 行政许可 | 1 | 不合格 | |
行政处罚 | 1 | 合格 |
附表四
信访复查案件情况表
单位 | 案件数 | 复查结果 | 备 注 |
隽水镇人民政府 | 1 | 撤销 | |
县住建局 | 3 | 撤销1件, 终止1件, 提示函1件 | |
县供销社 | 1 | 终止 | |
五里镇人民政府 | 1 | 维持 | |
石南镇人民政府 | 1 | 维持 | |
北港镇人民政府 | 1 | 维持 | |
大坪乡人民政府 | 1 | 维持 | |
县林业局 | 2 | 维持2件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 维持 | |
县人社局 | 2 | 撤销1件 终止1件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维持 |
责任编辑:通城_司法局